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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布"十大消费潜规则"网购买车占半数
2011-06-01 10:46:20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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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费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被随意索取,隐私安全存隐患。消费者在办理房屋出租、银行业务、开通电信业务、团购等日常消费中,常常被随意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但是,商家却无法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因个人信息被泄露导致消费者经济受损的事时有发生。

4、特定场所高价消费成常态。在机场、电影院、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特定的消费区域内,所销售的物品或用餐价格比其他普通消费场所的价格高很多, 许多消费者因没得选择,被迫接受。

5、销售汽车“捆绑”上牌、保险和配套物品。部分4S店要求消费者购买汽车后,必须通过该店办理上牌手续、购买保险;或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添加相关配套物品(如玻璃加贴防爆膜),并强迫消费者付款。

6、轮胎不列入新车“质保”范围。汽车生产企业把轮胎作为“易损件”,排除在整车质量担保责任范围之外。

7、团购遭遇商家区别对待。消费者参与团购时虽获得商家一定的价格优惠,但到实际消费时,发现商家相关服务也跟着“缩水”(如用较低价格团购了某餐厅“优惠套餐”,但用餐时发现份量也相应减少,服务也有所区别对待);此外,消费者在购买消费券后,由于出差、工作忙、预约不上或其他原因造成团购券过期,团购网站却不予以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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