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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股东"能否坐享其成 一字之差引发股权大战
2011-04-11 09:25:2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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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之争升级引发经济连环案

然而,刘剑钊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涉嫌虚报注册资本,他于2010年5月被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处罚金35万元。

2010年8月广东省工商局因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撤销工商局于2008年2月21日核准天泉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行为,即刘剑钊的大股东身份被撤销。

至此,天泉公司的股权结构又回归到2005年的“张昭煌”80%、北国源20%。而此时张晓煌称自己就是“张昭煌”,和中投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就是自己签的,自己就是天泉公司的大股东,并全面“接管”了天泉公司。

悔不该当初听任张晓煌用假身份证去进行股权变更——令刘剑钊气愤的是,确实有证据能证明“张昭煌”并不存在,而工商局当时却并没有采纳。据黄罗平律师提供的黑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2009年8月20日出具的一份证明表明,“哈尔滨市名为张昭煌的户口和居民身份证是属于违反户口管理法规和居民身份证法而持有的,哈尔滨市公安局已于8月19日通知派出所依法注销名为张昭煌的户口。”

同时,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和兴路派出所于2010年6月29日给广东省工商局直属分局提交过书面证明:“我所已于2009年8月19日将在我辖区空挂的‘张昭煌’户口依法注销。有关张昭煌同张晓煌之间的关系我们不清楚,没有任何信息资料证明是一个人。”   失去了大股东身份的刘剑钊不服省工商局的行政处罚,于2010年8月将省工商局告上法庭,希望工商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以刘剑钊为法人代表的北国源公司之前已于2010年4月1日将中投公司及相关人员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本文开头提到的案件)。涉及到天泉公司股权的另外三个官司也在2010年全面展开,演变为一场股权大战“连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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