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快报讯 每个月都交了物管费,可晚上超过12点想回小区,却要另外缴纳2元钱的“开门费”才能进得去。昨日,有读者拨打东快新闻热线968977反映,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15号闽深公司宿舍小区,从7月1日推出这项“特殊规定”后,不少业主抱怨连天。
夜间“有偿”开门是为小区安全着想?
据小区住户林先生反映,她每个月都按时交纳40多元的物管费用,自从今年7月1日开始,小区宿舍所在的闽深公司张贴出宿舍“文明公约”:凡小区住户超过晚上12点回家的,每人必须交两元的“开门费”给门卫,由门卫开锁后才能进入小区。
昨日中午,记者找到了位于中山路15号的闽深公司宿舍小区。在门卫室,值班的是个60多岁的依伯,姓林。林依伯告诉记者,他刚来小区两个多星期,自7月1日开始,闽深公司确实在传达室墙壁上张贴出“文明公约”,公约规定,过了晚上12时后,居民出入小区都要交两元开门费给门卫,他是按照公司规定的做法去执行。
小区门卫林依伯认为,经常有业主晚上超过12点后才回家,进小区时总要叫醒门卫开门。“门卫虽然是为小区居民服务,但他们回来时我们已经睡觉了,所以收取2元‘开门费’是应该的。”
随后,记者联系了负责小区物管的闽深公司刘财俤主任,刘主任承认了收两元开门费是他们公司制订的宿舍公约,他说,推行小区夜间“有偿”开门也是为了小区安全着想。
刘主任解释,该栋宿舍小区33家住户,每个季度收费一次,约5000多元费用。而保安月工资1700元,还有垃圾转运费及小区路灯等公共费用,小区完全收不抵支。另外,如果让夜间出入的业主每人配把大门钥匙,个别业主却常忘记随手关门,这样很就容易出现偷盗事件,因此才采取了晚上超过12点每次出入收两元“开门费”的措施。
律师称给不给开门费应当凭业主自愿原则
昨日,记者还走访了福州洋下新村、浦下新村以及茶会小区发现,以上三个小区的个别单位职工宿舍楼和一些老式小区,仍存在夜间收取每人次1元、2元不等的“开门费”。
对于,鼓东街道中山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有个别社区范围内存在“院中院”现象,这些“院中院”一般属于单位的老宿舍,大多是单位“自治”,并没有交到社区代管。社区只能尽量协调,但无权干涉。
福州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认为,非正规物业管辖的小区收费项目也不在他们物价部门监管之内,但是小区通过向晚归业主收取“开门费”来弥补门卫工资的行为,也须得到全体业主的同意或认可才行。
福建世纪新安律师事务所李学元律师表示,目前,对于收开门费一事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就不存在收费合不合法一说,很难定性。另外,从一般作息时间上讲,该小区内约定是晚11点关门,12点反锁,如果住户在超过以上时间后回来,打搅门卫休息,给一定的费用也在情理之中。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讲,给不给开门费应该是业主的自愿行为,毕竟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必须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