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未开展“先看病后付费”试点 基本条件不足
19日,随着一条央视新闻的播出,“先看病后付费”迅速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记者从福州市卫生局医政处了解到,我市目前还没有接到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文件,也尚未在医疗机构开展“先看病后付费”的试点。
此前,据央视报道,今年我国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对此,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是,“先看病后付费”短期内无法全国推广,卫生部也从未提出过“全面推行”的要求。据悉,目前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份在省级或地市级层面试点“先住院后付费”模式,参加新农合等医保的患者住院可不交押金,待出院时只需交纳全部医疗费用中由个人承担的相应部分,而归医保报销的费用则由医院与相关管理机构结算。但这种模式要在全国推行,一些基本条件尚不具备。
18日,省卫生厅医政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我省目前尚未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但是对于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社保卡“一卡通”的电子钱包功能,预支卡中的金额进行押金垫付,而不用另外支付现金。
据了解,目前我市医疗机构推行的是“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即患者在就诊治疗时先预缴押金,这样就不必在接受每项诊疗服务时单独缴费,待本次所有诊疗过程结束后再统一结算。这种模式可明显减少患者排队次数,节约就诊时间,一定程度上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我市参合农民在省、市大医院或市内跨区域就医,出院后便可立即报销。此外,今年我市在推进医疗便民惠民服务方面,将推行“择日住院患者付费制度”,落实患者住院前门诊检查纳入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和新农合支付范围的政策。
实习编辑:运佳佳
编辑: 邓京荆 标签: 福州、医疗、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