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提至六成 个贷额度降到30万

2013-06-03 15:47:31 来源:厦门网-海西晨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不变

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新政同时明确,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首付比例等贷款政策保持不变。职工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仍为单职工最高40万元,双职工最高8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含)平方米以下的,最高可贷8成,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最高可贷7成。

利率额度

◆利率按人行发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5年(含)以下年利率为4%,5年以上年利率为4.5%;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5年。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不变:仍为职工本人申请贷款时近期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含预补缴的金额)×2×80倍。

缴存条件

◆公积金缴存条件不变:职工申请贷款时仍在缴交住房公积金,且前12个月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不含补缴,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为一年)。

◆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仍按照原有政策,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解读]

根据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首套、二套住房的家庭可贷额度并无差别,只有贷款首付比例、贷款利率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政策调整后,厦门市进一步深化了差别化信贷政策,一是将可贷额度纳入政策调控范围,二是提高了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的门槛。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政策调整,严厉打击了住房投机、投资性需求,对购买首套住房家庭进一步提供政策倾斜,支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深化住房改革的作用。

编辑: 邓京荆 标签: 首付 个贷 贷款额度 贷款买房 贷款政策

精彩热图

美宠物狗与男童做“双胞胎”

王诗龄“强吻”kimi林志颖显尴尬 曝俩萌娃有爱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