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类病种将纳入大病保障 8类大病最高可获90%医疗费

2012-09-06 09:30:41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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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儿童大病医保已启动 符合条件可申请

在8类大病医保中,我省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大病保障和救助已经启动。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的0~14周岁的患儿,治疗费用按病种付费,个人最低自付一成。

先心病具体费用标准如下: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2.7万元/例。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小于1岁(含1周岁)3万元/例,1~3岁(含3周岁)2.8万元/例,3~14岁(含14周岁)2.5万元/例。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2万元/例。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新生儿、小婴儿(含6足月)3万元/例,大于6个月(不含6足月)2.6万元/例。

在白血病方面,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标危组8万元/例,中危组10万元/例,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8万元/例。

以上疾病的治疗费用,将由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7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30%。属于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的,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70%,医疗救助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2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10%。医疗救助金额不受各地医疗救助封顶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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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推开大病保险试点

N据新华社电

记者5日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监会等六部委日前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一项全新的制度设计,政策性很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开展大病医疗保险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意见,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在会议中指出,在筹资方面,国家层面对具体筹资标准不作统一规定,各地在测算筹资标准时应根据综合因素进行精细测算;在保障方面,文件没有简单地按照病种区分大病,而是根据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对比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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