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德有一句名言:“生活之树常青,而理论往往是灰色的。”这道出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那就是任何理论包括美学理论如果只满足于体系建构和逻辑自洽,而不关心现实生活及其变化,其结果只能是灰色的。美学跳出纯理论的圈子,走进大众的现实生活,包含丰富多样的内容,有着广阔空间,其中美育是重要一环。
美学要回归大众丰富多彩的生活实践,不能单纯追求脱离现实生活的高头讲章和抽象体系。只有这样,美学才能接地气,获得源源不断的滋养,具有强大生命力。当代中国的美学理论与人们日新月异的艺术和审美实践还有距离,与现实生活的贴近度仍不够,还有一些需要改进之处。当代西方美学已出现了“生活转向”,即突破单纯聚焦于艺术的局限,转向对自然与生活的关注,由此掀起了“环境美学”“生活美学”的新潮。虽然西方的情况与我们并不完全一样,但美学走进生活确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
在我国走向现代化的征程中,人的现代化与物质生活的现代化同等重要,而美育则是促进人的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我们的前辈学人对美育有着深刻认识。早在1904年,王国维就发表了《孔子之美育主义》,借鉴席勒的美育观点来解释孔子的思想;蔡元培把审美的目的定位为道德教化,认为“涵养德性,则莫如提倡美育”,提出了“以美育代宗教”说。的确,审美教育同时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不仅能提升人的审美素养,还能影响人的情感、趣味、气质、胸襟,激励人的精神、温润人的心灵,潜移默化地促进德育、智育、体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当代中国,随着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如何同步提升大众的文明程度,特别是如何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课题。
美育从来都是美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推进美育是美学的根本目的和最终落脚点。然而长期以来,美学理论与美育实践存在脱节问题。美学理论虽然强调审美教育,但在大众生活实践中美育并未受到足够重视。特别是在青少年教育实践中,美育的受重视程度仍待提高。上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把美育正式纳入教育方针中,使之成为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的重要一翼。但在一些地方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中,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比常常是陪衬和附庸,是可有可无、可多可少、可轻可重的“软任务”。这种状况需要尽快改变。
开展好美育,还应纠正人们的一些认识误区。当前,比较有代表性的认识误区是把美育局限为艺术教育。许多学校开设了一些艺术课程,教授学生艺术知识和艺术技能,以为这就是美育。其实这是很不够的。美育不能仅仅停留在艺术知识和艺术技能层面,而应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艺术教育课程只有以此为目标进行精心设计和具体实施,才能成为美育的有效组成部分。一些学生家长不从孩子的实际出发,不考虑孩子的天性和兴趣,强迫孩子学习非其所喜欢的艺术技能并要求考级。这其实并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审美素养培育,背离了美育的初衷。所以,要把美育实践提升到一个新水平,需要全社会提高对美育的认识。
可喜的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还专门下发文件,对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做出了具体部署,使我们的美育有了明确方向和实施途径,进而成为推动美学理论走进大众生活的重要一环。
(作者为复旦大学资深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