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21日电(记者贺迎春)据教育部日前印发的修订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图书馆馆员包括专业馆员和辅助馆员,专业馆员的数量应不低于馆员总数的50%,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过图书馆学专业教育或系统培训。辅助馆员一般应具有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层次学历,具体聘用条件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和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确定。
据悉,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是在2002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基础上修订的,共八章四十八条。对高校图书馆体制和机构、工作人员、服务等进行了规定。
新章程强调,图书馆应在保证校内服务和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发挥资源和专业服务的优势,开展面向社会用户的服务。
去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在人民网访谈时曾表示,应该大力提倡,让所有图书馆都敞开大门向公众提供好书。柳斌杰说,这几年一直在提倡大学图书馆向社会开放。因为我国图书资源还是不够丰富,公共图书馆总的藏书量是7.5亿,也就是全民来说,一个人才半本书。而学校里面,不管是中学、大学,这些年都增加了很多图书供应,品种数量都增加了,这是一笔丰富的图书资源,应该把让广大人民群众利用。
新规程提出,图书馆应注重建设数字信息资源管理和服务系统,参与校园信息化建设和学校学术资源的数字化工作,建立数字信息资源的长期保存机制,保障信息安全。积极拓展信息服务领域,提供数字信息服务,嵌入教学和科研过程,开展学科化服务,根据需求积极探索开展新服务。
新规程还要求,图书馆在学校教学时间内开馆每周应不低于90小时,假期也应有必要的开放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全天开放;网上资源的服务应做到全天24小时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