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户研究生可申请住房补贴
本报讯(记者 孙军)青岛市2015年下半年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近日启动,2012年以后毕业且在青岛就业落户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月4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600元,领取时间以3年内缴纳五险实际月份为准。
青岛市规定,中央、山东省驻青岛的单位及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接收的国内外研究生于1月5日到1月18日在青岛人才中心进行集中申报;国外留学研究生申报地点为市外国专家局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处;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到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企业申报部门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具体申报流程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工作通知”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