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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公器”岂能私用(大家手笔)
2016-01-04 07:12:00
 

  “夫学术者,天下之公器也。”这句话历来为学术界所推崇,亦为许多学者所践行。但近年来人们总会一遍又一遍地议论这样一个久远而又现实的话题,主要是因为学术界和整个社会存在与此不一致的地方,对此我们应高度重视。

  学术是有系统的专门学问,系统揭示的是规律,探索规律形成科学。科学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学术自然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故学术成为“天下之公器”。学术作为“天下之公器”的本质,决定了学术的根本宗旨是服务人类社会。学术的主体是学者,这也决定了学者进行学术研究必须要有社会责任感。应该说,当前学者中的绝大部分担负起了使学术作为“天下之公器”的社会责任,但也不能无视一些现象所反映的学术“公器”被私用的两个问题。

  一个问题是将重要文献资料“化公为私”。比如,一些地方或单位把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重要文献资料不是视为“公器”,而是作为个人或单位的“私产”“私器”。他们不是考虑如何使这些重要文献资料保存好、利用好,推动学术发展,而是主要考虑能否让自己获得名利。一旦不能获得名利,其他人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等若提出对文献资料进行整理、出版或数字化等合理建议,就会被他们千方百计阻挠。这么一来,“公器”事实上已成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私器”。甚至一些以国家或集体行为获得的学术资料,个别人也钻制度与规定的空子,将其据为己有,作为向单位讨价还价、谋取私利的筹码。这显然违反了基本的学术规范。学术研究是个人的事业,更是社会的事业,每一个学者都应意识到自己所肩负的使命。

  另一个问题是漠视学术所担负的社会责任。以历史学为例,对历史的关注是人的本能,也是历史学作为科学的价值所在。但是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的“戏说”“恶搞”历史大行其道,从最初的扭扭捏捏到现在开始堂而皇之地以电视、电影、广播、出版物等形式出现在公众面前,其中也不乏学者的身影。对于历史知识寓教于乐的传播方式应该提倡,但必须区分“戏说”与“寓教于乐”。前者是把历史庸俗化,“恶搞”历史以获得名利;后者是为了调动人们了解、学习历史知识的兴趣,进而正确认识历史发展规律,增强历史责任感。各种各样的历史读物和历史题材艺术形式,都不能背离“天下之公器”的要求,大前提都是要尊重历史、尊重学术,这是文化工作者起码的社会责任。“恶搞”历史的原因是利益驱使,历史变成某些人谋利的商业工具,“公器”已为私用,结果是以娱乐化方式亵渎历史的尊严。

  从本质来看,“恶搞”历史是历史虚无主义表现。当然,历史虚无主义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它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歪曲历史、伪造历史,从而使全社会所关注的国家历史、中华民族历史被虚化、矮化、丑化。从中国远古文明源于“圣经”之说到精忠报国的岳飞、抗日英烈被矮化,从假设历史到虚构历史、否定历史,历史虚无主义的这种“学术”以“天下之公器”自诩,堂而皇之地走进公众,它们所危及的是国家理念的认同、民族精神的传承、家国记忆的坚守。对于国家与民族而言,历史虚无主义危害是极大的,它以“天下之公器”的“学术”面目出现,实际上却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公器”私用。我们应该本着对科学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的态度,理直气壮地揭露其真面目,还社会一个真实的历史、科学的“公器”。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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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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