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基础教育服务中和高等教育服务中政府职能都存在‘缺位’与‘越位’现象。例如,基础教育服务应该由各级政府共同承担,但是各级政府对基础教育财政投入缺乏明确标准。同时,高等教育服务中政府‘该管的没管好’,具体表现在投入上的‘缺位’、监督上的‘缺位’、引导上的‘缺位’等。”
这是12月20日在京举办的“《2015中国地方政府效率研究报告》发布会暨简政放权对政府效率的影响研讨会”上提出的观点。该研讨会由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府管理研究院、江西师范大学管理决策评价研究中心主办。报告评述了简政放权对教育服务的影响。
报告认为,在基础教育服务中,首先,中央应向地方放权,将把更多的本该属于地方政府的办学和管学权限下放给地方政府。其次,政府向学校放权,赋予学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再其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基础教育服务。最后,实行依法治教。在高等教育服务中,中央宏观调控,省级统筹管理。同时,政校分开,管、办、评分离。此外,应鼓励学校自主、校长治校、教授治学。(黄金鲁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