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据媒体报道,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已开始进行全面改革。在职称评定中,把“讲好课”作为首要条件,取消了“发表两篇论文”的硬指标,将日常教学表现纳入评价标准,强调教师教书育人本位。
近年来,职称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一直饱受质疑。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看待此次改革的作用?
以教书育人为导向值得肯定
■汤勇
教师职称评聘,本是为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能力和课堂教学水平。然而,这些年的职称评聘却受到很多教师乃至舆论的诟病。除了“僧多粥少”,教师很难评上外,其中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评价标准不尽合理,有失科学和公允,导致职称评聘不能真实反映教师的工作效果,难以发挥其积极的激励功能,让教师的行为方式与专业成长偏离了正确的方向。
具体到职称评定的指标上,论文就是其中的一个硬性要求,这使得很多教师为了评职称而不得不将大量精力放在写论文上。教师通过写论文,进行教学反思和教学研究,助推教师的专业成长,这本无可厚非。但现实中,把论文发表与评职称挂钩,而且过分夸大论文在职称评聘中的量标与作用,让“论文”涂上了功利色彩。一些教师常常犯愁于写论文、发论文,个别教师为了评职称不惜弄虚作假,论文写作中的剽窃抄袭现象也并不少见。
作为基础教育领域的中小学教师,要“在其位谋其事”,更要“在其位谋其本”,其“事”在教学,其“本”在课堂。一个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在课堂上的表现,应该成为教师职称评聘的主要指标。然而,唯“论文是从”的导向却使教师不能潜心于课堂教学,这既不利于教师教学水平的真正提高,又不利于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课堂教学水平作为教师专业素质的综合反映,它不仅需要扎实的教育理论与教学基本功作为支撑,而且需要教师对教育教学实践的长期躬耕与坚守。一节好课的背后,既有对教材的反复钻研与对知识点的重新构建,又有对每一个教学环节、每一个教育细节的精心设计;既有对每一个学生知识基础、个性特长的深度了解,又有自身持续不断的专业阅读、专业写作的日积月累。
河南此次职称评审改革,更加重视教师的教学能力、经历和工作实绩,取消了多年以来一直规定的两篇论文的硬指标。这种理性回归,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不仅能够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都用在教育教学上,而且对于激励广大教师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职称改革中肯定什么、否定什么,强调什么、淡化什么,应该有个基本的价值取向,那就是坚持让职称制度更好地服务于教育发展需要,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更好地服务于教师专业成长,这不应有丝毫的含糊。河南职称评聘拿“论文”开刀,其实只是为全面职称评聘改革发出了一种信号。通过职称评聘改革如何建立一种教师能进能出、职称能高能低的系统评聘机制,则是职称评聘功能改进的方向与着力点。唯有如此,职称评聘才能激活教师的内生力和潜能,成为教师专业成长和推进教育发展的动力源。(作者系四川省阆中市教育科技局局长)
职称评定少一点“一票否决”
■姚跃林
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主要应当通过教书育人的实际贡献来衡量,而教研能力能够在某个侧面提供评价依据,因此我们既不能陷入“唯论文论”,也不能简单否定。有人说,“取消论文这一硬性指标,特别受老师们拥护”,这是事实,但也决非如某些人说的“对绝大多数中小学教师而言,撰写论文对教学工作的实际帮助并不大”。最优秀的教师大多是善于反思和研究的教师,撰写高质量的论文实属水到渠成。
然而,因为工作性质以及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绝大多数中小学教师很难写出高质量的论文。所以,论文作为“一票否决”的要件,自然成了晋升职称的“拦路虎”。同时,现有合法期刊无法满足广大中小学教师发表论文的需求,以致“假冒伪劣”学术刊物及所谓的“论文”泛滥。这种“论文”当然不会有价值。
河南省此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改革,对论文作了实事求是的要求:晋升中学高级教师的,“每学期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价值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单位举办的学术活动中交流并获得好评”,此举减轻了发表的压力。笔者认为,在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应当拆掉论文“一票否决”的门槛,另一方面要鼓励教师撰写高质量的论文并公开发表,可以“质”充“量”。教师写作之于教书育人有着特殊意义,在评定职称时作必要的要求具有引导作用,切忌矫枉过正。
“淡化论文”似乎迎来一片欢呼声,但冷静一想,晋升职称的难度并未降低。“晋升难”的关键是职称数目有比例控制,评职称不是合格性考试,而是竞争性考试。所以,评审结果一般是难确定、难预期的。从职称评定的制度设计看,注定会有一部分人无法晋升,绝非一改即可万事大吉。
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没听说过仅凭几篇论文即可晋升的,而考评课也实施多年,为何偏有“唯论文”的说法?根子还在“一票否决”。现有评价标准中仍有多项“一票否决”的条件,有些并非用来衡量专业水平和能力。笔者认为,职称改革应逐步淡化职称的非学术性的杠杆职能。
要将对教师工作实绩的评价权交给基层学校。教书育人绝不止于课堂,教学效果也不能只看一堂课,更不能将“打假”作为课堂教学考评的功能定位。要将按标准评议与同行、学生评议相结合,将晋升与聘后管理相结合。在执行标准时,允许以强补弱,特别突出的还可以以强补“缺”。适当增加职数的比例弹性,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让真正优秀的教师能够脱颖而出,让立志终身从教的教师能够看到希望。改革的总体思路应当是完善既有办法而非重起炉灶。(作者系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