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最近发生的一系列校园欺凌案件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所谓欺凌,一般来说是指强势个体对弱势个体持续施行的、故意的攻击性行为。常见的校园欺凌行为不仅包括推搡、敲打等“身体欺凌”,也包括恶意取笑、起侮辱性外号等“言语欺凌”,还包括通过恶意造谣和社会排斥等形式使受害者处于不利处境的“关系欺凌”。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校园欺凌行为屡屡上演?如何才能有效治理此类现象?让我们一起看看专业人士的见解。
“法”字当先是国际通行做法
■蔡海龙
校园欺凌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一个社会问题。在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2013年度的调查数据表明,有21.5%的在校学生曾有被欺凌的经历。在日本,2015年颁布的《儿童和青少年白皮书》显示,日本校园欺凌现象愈演愈烈,长达6年的跟踪调查中,近九成学生曾经遭遇校园欺凌。在我国,由于社会转型和结构调整,中小学校中的欺凌事件也时有发生。上海、天津、广东等地的一些调查研究表明,我国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率趋高,暴力程度有所增加,通过各类媒介的传播,在社会上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校园欺凌行为通常具有非均衡性、隐蔽性、持续性的特征,教育工作者和家长往往难以判断学生是否真正遭受欺凌,或是低估了其发生率及危害,从而影响了对欺凌行为的积极干预。特别是当前社会文化中存在对青少年“过度保护”的倾向,使得学校和社会对于少数学生的欺凌行为缺乏必要的反制措施,进一步加剧了这种情况的严峻性。欺凌行为不仅危害学生身心健康,还对学校纪律和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应当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消除日益多发的校园欺凌现象。
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涉及学生个体及其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因素。预防和消除校园欺凌需要整个社会通力合作,从政策和立法、管理和教育等方面作出努力。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履行行政立法职能,研究制定反对校园欺凌法的法规,就校园欺凌行为的性质和范围,学校、社区、家庭在消除校园欺凌中的角色和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法律制度等内容作出规定,为消除校园欺凌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比如在英国,1994年开始制定出整体性的反校园欺凌政策,随后又经历了多次修订。2007年,英国政府通过了《反欺凌行动宣言》,提出了反欺凌的五个行动策略。同年,英国政府还公布了《安全学习:学校反欺凌任务》的政策文件,规定了学校与地方政府在反欺凌行动中的责任与角色,以及如何制定和实施全校性反欺凌政策。
从根本上来说,教育是一种促使人社会化的过程,教育本身应当具有规范性。针对学生可能发生的违纪和越轨行为,教师应当履行必要的引导和规范义务。教育立法应当赋予校长和教师必要的惩戒权利,通过他律机制,引导和规范学生发展,预防、消除可能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在日本,根据法律,学校认为欺凌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应通报于当地警察,并配合警察采取有关措施。校长及教师对正在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有权实施合理、必要的惩戒。
预防、消除校园欺凌,还应加强有关理论和实践工作,深化对这类现象的认识。此外,还应在中小学校开展普遍的反对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行动,培养和提高师生处置和应对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能力。在英国,政府针对各种类型的欺凌问题分别制定了专门的反欺凌政策执行要领。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反对校园欺凌的研究和实践,对于各种类型的欺凌行为都有深入调查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内容非常详细的学校反欺凌指导手册,确保了政策的实效性。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师)
从“小”抓起是治本良方
■陈智勇
前些年,笔者在美国纽约读书时,有一天看到电视里的一个报道。一个3岁左右的女童在一家早教中心哭闹不止,打同学、打老师,谁劝都没用。接下来,不可思议的画面出现了,学校竟然打电话叫来了警察,女童连警察都打,结果被带回警察局接受“教育”去了。
想起这些画面,是因为前两天看到一则报道。今年9月,西安一位16岁女孩在校内遭到多名男女生凌辱,但几名凌辱者至今未被处理。如果在美国,结果会怎样?以今年6月轰动一时的在美中国留学生施虐案为例,他们中的三人,目前面临认罪服刑6至13年甚至终身监禁的严惩。
其实,校园欺凌在世界各国都有,即便在严刑峻法的美国,校园欺凌也很严重。2000年,美国发表了第一份全国性的校园欺凌调查。报告表明,在六到十年级学生中,每天都有三成的学生涉及欺凌,其中,有320万学生被欺凌,370万学生欺凌他人。
美国的应对办法首先是立法。从1999年佐治亚州第一个通过反欺凌法,到今年4月蒙大拿州通过了反欺凌法,美国所有50个州如今都通过了反欺凌法,其中38个州还专门立法禁止网络欺凌或电子骚扰。新泽西州的法案规定,每所学校必须设一名反欺凌专家,调查欺凌的报告必须在10天内完成,分类的欺凌事件和处理情况,必须包括进每所学校公开的报告中。学校校长如果不遵守本法,将被处理。相应地,美国各学区和学校一般都根据本州法律要求,制定反欺凌规定。
各州的反欺凌法都规定了严格的报告要求。如果学校不执行,就会面临严重后果。今年6月,美国加州发生一位学生被欺凌的事件,家长发现学校没有报警,他们报警后向警方指出了这点,该校校长因此被开除。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学校就对校园欺凌实行“零容忍”政策。家长对校园欺凌事件的态度非常坚决,他们认为如果包庇孩子从小的暴力行为,将来会发生更严重的罪行。就像笔者一开始介绍的3岁幼童被抓到警察局接受教育一样,对小时候的暴力倾向,绝不能纵容。
而在英国,小学生如果使用一些被禁止的歧视性语言,会被老师记录为“仇恨罪”;如果称呼男同学“娘娘腔”之类,也会被记录为“使用侮辱语言”。2012—2013年度,大约有13个学区委员会的4000名学生已被报告,学生的这些行为记录会被转到他们的下一所学校。
在美国,学校在开学时都会发一些小册子,里面对学生行为规范讲得很清楚。如果因为不看这些规范导致违规,就是学生的错,学校有理由将学生开除。
现在,越来越多的学区和学校以反欺凌为主题,向学生和家长发出要求签字的通告。在通告中,规定了欺凌的范围、处理及程序。家长被要求与孩子一起讨论欺凌的问题,并对孩子进行教育。学区和学校对教职员工进行专门的反欺凌培训,经过培训的教职员工要能够有效地发现和报告欺凌或骚扰事件。学校教师或其他教职员工要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姓名,然后向校长或其他行政人员报告。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以及校长要保存完整证据。如果不涉及需要报警的重大事项,将根据欺凌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对涉案学生进行批评、停学等处罚,相关情况会记入学生档案中。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