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光明)日前,江西召开《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内容设置上,《条例》坚持事故的预防与事故的处理两者并重的原则,既明确规定了各方的预防职责,又合理界定了事故责任的区分,规定了事故处理的途径、程序及赔偿办法等内容,突出“积极预防和依法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立法目的。
江西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说,《条例》的颁布和施行,为江西各地各校预防与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是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和平安校园建设进入了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