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1月30日电(记者吴晓颖)记者30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该省将支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经认定可授牌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在教师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幼儿资助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
根据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办园资质合格、面向大众、办园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好的民办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资质审核、实地考察、评审及复核确认工作。
一旦认定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纳入学前教育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等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可按规定享受当地办学用地、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
据悉,四川各地将在2015年底前制定出台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