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急着对学分转换说三道四
高校作为育人重地,应该为学生开辟创新创业的试验田,而学分转换等无疑是当前高校扶持学生创新创业的可行且可贵的渠道。
教育部日前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提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创新实验等活动,以及自主创业、获得专利等,可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习成绩规定,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这是对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细化落实。面对创新创业机遇,武汉这所学校捕捉到政策脉搏和时代趋势,出台专门意见对学生自主创业学分转换予以明确规定,是顺应时势的务实之举,不值得大惊小怪。
其实,在此之前,四川大学、广东工业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高校便探索设立创新创业学分,鼓励学生投身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活动。事实也一再证明,创业换学分有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既保障了创业时间,又符合学生创业特点,还能解决创业的后顾之忧,让学生充满期待,一定程度上可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
至于“学生创业了,专业学习还需要吗?”“要创业,高中直接创业就是了,何必到大学来?”等忧虑,笔者以为大可不必。多元社会一个最大的基础,就是人和事物不能被过分束缚,不能用既定的思维和成法来决定新生事物的好或不好。就事论事,学校的创业置换学分政策是有前提条件的,提倡的是与专业相结合的创业,是根据每个学生创业的类型而量身订制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方案,不会对创新创业过程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换言之,学生自主创业学分转换,是在保证学生学好本专业主干课程的条件下,允许学生跨学科、跨专业选择创业所需的课程,并非没有衡量标准和培养步骤。不难看出,这让创新创业变得更加有规可循,对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离不开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培养。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创新创业离不开具体实战,创新创业教育也要一以贯之。反观发达国家的创新创业教育,基本建立了涵盖教育全过程的完备体系。尤其可贵的是,在重视课程质量的同时,创新创业教育格外鼓励“真刀真枪”的尝试,鼓励学生组建实体公司并进行运营。与之对比,我国的创业教育依旧是学历导向,创业学院毕业的学生获得了创业学位,却鲜有走上创业之路的,这一点值得深思。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关键在于变革人才培养模式,从灌输教育改为交互式教育,鼓励学生探索和实践。
创新创业需要知识教育,更需要实践探索,不能不加区分地一刀切。高校作为育人重地,应该为学生开辟创新创业的试验田,而休学创业、学分置换等无疑是当前高校扶持学生创新创业的可行且可贵的渠道。归根到底,让创新创业政策落到实处,还需要高校身体力行,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真正以学生为本,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潜质,这样才能促成学生创新创业潮不断涌现。(作者系河南信阳师范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