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11月20日电(记者程楠)记者从甘肃省教育厅获悉,从2015年起,甘肃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公用经费标准从每生每年800元提高到6000元,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由中央和省级财政予以保障。
甘肃省教育厅明确,从2015年起,各级财政部门及残联每年要安排8%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支持同级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甘肃省还在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基础上,按照每生每年500元标准给予特殊学习用品、交通费等补助。
据了解,甘肃全省14个市州都已建立特殊教育学校,30万以上人口县已实现了特殊教育学校的全覆盖。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当地已实施了从学前到高中的15年免费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