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不该拒收失能老人的是公办院
某地90多家公办养老机构中,无一家专业照顾失能老人。目前该地仅有的1万多张养老床位,在无法满足正常老人社会养老需求的前提下,拒收失能老人成了潜规则。
可以说,这只是失能老人“失重”状态的一个缩影,失能老人被养老院拒收早就不是新闻,全国各地都发生过。在“老年人”这个名词下,还有许多分类,“失能老人”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类别。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前提是“老”要健康,要是处于失能状态,这个“宝”未免太烫手,家庭照顾有心未必有力,社会养老机构又不愿意接手。据民政部于2015年4月透露,我国现有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有3500万。3500万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还真不是一个小问题,且这一数字还会不断攀升。
如果不考虑养老院性质,纯粹从经济利益角度,收养、照顾失能老人确实是一件不经济甚至是赔本“生意”,一是失能老人护理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照顾成本重、硬件投入多,成本之外还要盈利的话,老人家庭未必负担得起;二是潜在风险大,失能老人一旦发生意外,个别不讲理的家属一闹事,赔偿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对养老机构来说,也许几年的辛苦就白费了,且会对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养老机构宁可少收点钱,也要健康的老人入住,而对失能老人敬而远之。
面对这种困境,难道就让数以千万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处于失护状态吗?当然不是,公办养老院有责任,也有义务托底,为失能、半失能老人安放一个老有所养的梦想。政府承担着“保基本、保困难”的基本功能,用公共财政建造的养老院有责任为最困难的老人兜底。国务院于2013年9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也明确:各地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最不该拒收失能老人的是公办养老院,拒收便是失职。
当然啦,坐而论道很容易,躬身实践却很难。地从何来、钱从何来、人从何来……前路似乎荆棘丛生。困难总是有的,但钱不是唯一因素,意愿有时还是很重要的。将失能老人养老问题放在心上,公共财政舍得投入,假以时日,就会逐步完善起来。否则,困难永远是困难,乱麻永远没有被理顺的可能。 (连海平)
农村“养老断层”如何治标治本?
养老问题引来社会热议,但公共讨论主要集中在城市养老体系之中。这种话语权分配不均的现象,造成农村养老的大问题其实并未得到足够关注。相对于城市老人,农村养老面临更多困境。尤其是农村空巢老人,几乎处在“四面楚歌”的状态下:“新农保”或“老农保”每月可领到的养老金不过几十元,子女不在身边没有居家养老的条件,农村缺乏负担得起的社会养老机构……在诸多不利情况下,他们继续劳作,完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要改变这些老人的生存状况,当然可以从很多方面寻找治标之策。一者,社会保障要持续加码。每月几十元的养老金,就算在物价不高的中西部农村地区,也很难维持老人的正常生活。唯有进一步提升“新农保”的保障力度,同时加强农村医保的覆盖率,一手降低老人医药费,一手提升老人养老金,才能起到缓解作用。二是可以开展互助养老模式,由村居牵头、政府资助在农村建起介于专业社会养老与居家养老之间的互助养老中心。眼下不少农村都有很多空置房屋,可充分利用起来减少集中养老的开支。同时,让空巢老人集中到互助养老中心,既能得到工作人员的一定照料,也便于互相照顾,满足沟通交流的心理需要。这一点,已在山东等省市开始试点,成本可接受,效果亦不错。三者,从老年人的心理需求出发,呼吁进城务工子女“常回家看看”,尽量多给老人一点经济资助都是必要之举。诚然,他们的经济压力也不小,但一个社会正常的伦理观念绝不能只重下一代不顾上一代。经济再不宽裕,赡养老人也是基本的道德底线。
以上这三种思路,也许可暂时缓解农村空巢老人的“生存危机”,但无论是要社保多支出还是要子女多付出,乃至互助养老,都很难在解决温饱之余再进一步。提供体面的老年生活,找回家庭团聚的天伦之乐,恐怕都需要从深层次的统筹城乡发展层面去求解。
应当看到,几十年来我国乡村的发展速度大大落后于城市,二者对资源、人才、资本的吸引力差异悬殊。正是在就业机会、收入水平、医疗教育条件等多项资源都极不平衡的情况下,农村青壮年才愿意离开家乡进城务工,留下农村老人在日益凋敝的乡村。要改变这一现象,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让农村青壮年愿意留在农村。这绝不是要限制他们的流动,而是要改变资源配置重城市轻农村的观念,通过新型城镇化、就地城镇化把农村建设得更好,让他们在农村一样可以找到不低于进城打工收入的工作机会。只有农村的吸引力回归了,青壮年自愿留下来,才能保存一个个农村家庭的完整。否则,若城市对农村的虹吸效应长期存在,农村始终会存在空巢老人,他们的养老问题始终难以根治。而这一难题,也只是城乡发展不平衡造成的诸多恶果之一罢了。 (张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