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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文献资源长期保存共同声明》发布
2015-10-19 09:09:00
 

  原标题:《数字文献资源长期保存共同声明》发布

  ■本报记者 梁杰

  记者从日前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NSTL)在京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与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国家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清华大学图书馆等78个图书馆及文献信息机构共同签署了《数字文献资源长期保存共同声明》。发布会上还介绍了我国正在进行的数字文献资源长期保存系统建设工作进展。

  随着数字化网络化信息环境的普及,数字文献资源已经成为我国教育科研机构的主流信息资源,成为支撑我国创新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但是,在当前以网络数据库方式提供的机制下,我国用户对数字文献资源的获取实际上很容易因为自然灾害、技术故障、经济动荡、市场变化、管理失误等随时处于危险之中。为了可靠有效支撑研究、教育和创新,必须保障重要数字文献资源在中国本土的长期保存和在必要条件下的公共获取服务。

  据了解,国家有关部门对数字文献资源长期保存给予了高度重视。2013年7月,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正式启动国家数字科技文献资源长期保存体系建设。2014年,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部署建设了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和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两个国家数字科技文献资源长期保存示范系统。目前两个系统已保存3000多种外文期刊、1.4万多种中文期刊、近4000万篇期刊论文,7.5万余种电子图书、3.4万种实验室指南。通过示范系统建设,建立了国家保存体系和保存机构的运行机制与管理规范,完成了战略指南、共同声明、授权规范、协议范本、技术流程规范等多个政策、规范文件的制订,建立起国家长期保存的基本规范体系。

  在《共同声明》中签署机构明确宣示,图书馆拥有对所采购的数字文献资源进行本土长期保存的权利;为切实保障这些资源的长期保存,图书馆拥有对所采购数字文献资源的合理存档权、处理权和服务权;所有利用公共资金采购数字文献资源的图书馆,都有义务推动所采购资源在中国本土实现长期保存,并将这种保存作为采购的重要条件。签署机构共同表示,图书馆充分承认和保护出版社在数字文献资源长期保存中的合法权益,将承担诚信尽责保护出版社合法权益的义务。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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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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