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辽宁省招考办了解到,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即将于11月6日至16日进行,今年普通类和艺术类报名时间相同,其中普通类报名时间比去年提前近一个月。除了报名时间提前,2016年高考条件规定更细,资格审查将更加严格。
变化一:报名时间提前
2015年辽宁省高考报名首次采取了网上报名的形式,同时将艺术类和普通类网上报名时间分开,其中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至20日,其他类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的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至15日。2016年高考报名,所有类别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间统一为2015年11月6日至16日,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至20日。
变化二:单独规定少年班报考条件
往年辽宁高考报名条件中对少年班没有单独提及。今年不仅单独规定了高校少年班考生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至25日,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至29日,还单独强调了少年班的报名条件:以有关高校当年的少年班招生要求为准;考生如需参加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学校少年班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变化三:随迁子女考生信息将公示
2016年高考不仅继续明确了报考的基本资格,还更加细化了其他条件。如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在辽宁省出生(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21”)且具有辽宁省户籍的考生,可参加辽宁普通高考报名。来辽宁省务工的外省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还将在所在市、县(市、区)、学校分别公示,接受监督。公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学校、班级、父母工作单位或职业、居住地、户籍地等。
变化四:对违规处理将更严格
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将有关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等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2.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3.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4.擅自泄露、出售、偷换、更改考生信息及其他有关材料。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社会其他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本条处理。(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