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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高校毕业生失业后参加就业见习 政府每月补贴800
2015-09-19 14:49:25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现就业 最高可100%补贴

  “针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还有另外一些扶持政策。”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毕业年度内或毕业后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者在校或毕业后进行失业登记的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根据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及就业情况,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

  具体而言,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后,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此外,毕业年度内或毕业后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而办理了失业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对申报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免费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享受这些优惠政策,需要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提供《就业创业证》。”相关处室负责人提醒,四川省对高校毕业生已放开地域、城乡户籍的限制,可在常住地或就业创业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就业创业证》。(记者 李丹)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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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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