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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代价大 情况严重有可能被开除
2015-07-09 08:50:13
 

  2015年07月09日 08:50:13来源:今日早报

  情况严重的有可能被开除

  坚决制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我省将开展为期三年的专项整治

  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代价很大

  情况严重的有可能被开除

  昨天,省教育厅召开“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新闻通气会。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我省将于2015年至2017年,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坚决反对和制止有偿补课行为。并且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重点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点。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

  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励如孟介绍说,在近几年有偿补课治理过程中,也有不少教师因为有偿补课,而被调离岗位、解聘,甚至有校长“下课”的严重后果。以2013年为例,在师德师风专项检查中,查出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共计382人,其中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为182人。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是首次集中治理,力度更大,相信会比以前更有成效。”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丁天乐表示,此次集中专项治理的时间为2015年6月起至2017年底,分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集中治理、总结评估三个阶段。集中治理阶段将从本月中旬开始持续到年底。

  具体整治有六项内容: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此次专项治理也加大了对违反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违反有偿补课“红线”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老师,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昨天的会议上,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也建议:各地市开除违规老师,所在学校校长免职。

  此外,省教育厅设立了有偿补课举报电话。中小学校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571-88008837、88008828;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571-88008939。同时,省教育厅也要求各地公布治理有偿补课举报电话。(通讯员 武怡晗 记者 纪驭亚)


编辑:小微

来源 | 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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