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03日 16:01:10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7月3日电(记者邹婷玉)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广西民办培训教育行业自律公约》近日由广西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发布。
公约规定,培训机构要遵循“依法办学、依法执教、互相尊重、公平竞争、诚信发展、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以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为重点,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民办教育机构良好形象,共同构建广西民办教育良好的办学环境。
公约还指出,民办培训教育机构要依法招生、诚信招生,在招生工作中不得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行为,也不得以虚假承诺或欺诈方式误导学生和家长;遵守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公平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并向遵守有关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公平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