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传单被撞伤 雇主需要赔偿吗?
小王为山东某高校在校大学生,暑假期间,兼职打工为某家电商场某手机品牌经销商李某某发传单,劳动报酬为50元/天。工作第五天,在闹市发传单时被一辆无牌摩托车撞伤,肇事车逃逸,小王住院花费五千余元,用人单位支付二千元补偿后,不再联系。无奈之下,小王来寻求法律援助,想知道:雇主李某某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发生纠纷后,需要先走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吗?
暑期勤工俭学却遇到了飞来横祸,小王的遭遇令人惋惜。带着小王的疑问,法援妹咨询了山东鲁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海良律师。罗海良认为,小王在李某某授权范围内从事劳动活动,听从其安排,由其发放工资,双方之间应认定为雇佣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对此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据此规定,本案肇事者无牌摩托车驾驶人肇事逃逸,寻找无果,向雇主李某某索要各项赔偿于法有据,因为作为雇主的李某某对雇员小王受到的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
扣下押金和证件? 这可不能随便给!
大学生暑假打工,发传单、做家教、开办补习班……大学生通过各种方式融入社会,积累社会经验,锻炼自我。由于缺乏社会阅历,被黑中介骗钱,被无良老板克扣、拖欠工资。
如今,暑期兼职多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但是,职业介绍中介市场却鱼龙混扎。对此,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刘芹芹律师提醒,学生们要提防非法中介机构。要到有资质、信誉好的职介中心找工作,或者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用工协议或合同。
如何辨别中介机构的资质?首先看职介中心是否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只有具备这两证的职介中心,才能从事职业介绍工作。正规中介机构,除具有中介许可证之外,一般会将营业执照悬挂在大厅等较显著位置。大学生打工者一定要看清对方营业执照,了解经营范围是否与其所称的相符。
当然,市场上不乏一些招聘单位巧立名目,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报名费和培训费等。罗海良律师特别提醒,应聘者应拒交各种名义的押金、保证金以及证件。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
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拒交,坚决不押任何证件,证件一旦流失,不法分子可能利用它来买手机等贵重物品进行诈骗或者伪造证件等不法活动。兼职打工者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或公安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见习记者 周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