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士申请制”需细化学术标准
■文韬
近日,中国传媒大学招办公布了一份名单,11名社会知名人士借助“申请审核制”通过博士初审资格,其中包括春晚总导演哈文、原搜狐网总裁刘春、《舌尖上的中国》总导演陈晓卿等。面对这份“豪华阵容”,舆论哗然。
2013年3月,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其中指出博士研究生选拔要逐步推行“申请-审核”机制。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博士研究生选拔大都实行申请制。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在人才选拔上已开始与国际接轨。千百年来,中国的人才选拔从未摆脱考试的传统路子,这是一种最典型的分数思维。中国传媒大学为“博士申请制”留出一定的名额指标,也是在进行新的探索实践,在改革思路上无疑是可贵的,是一次标志性的观念突破。
更为重要的是,“博士申请制”将选拔的权力下放给导师,也可以理解为对学科内涵的尊重与回归。要知道,对于具体的学科来说,只有导师最了解这个学科需要什么样的能力储备,以及是否需要很高的英语水平。
由“分数制”改为“申请制”,一个绕不开的问题是,学校究竟审核什么?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明确给出的答案是“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如何考察申请者的学术能力?国外通行的做法是综合参照申请者的研究计划、学术成果、成绩单、推荐信等材料。然而,中国传媒大学公布的“博士申请制”招生办法中,在“选拔基本条件”中,只是列出了“金话筒”、“中国新闻奖”、“大型综艺节目总导演”等业务光环,这在博士选拔导向上似乎偏离了国际通行做法。
面对中国传媒大学公布的那份“豪华名单”,难免不让人联想些什么。其实,我们并不怀疑那些社会知名人士的学术能力,只是从博士教育的本质来看,这些公务缠身的媒介精英能否“泡得了图书馆”、“坐得住冷板凳”可能还是一个问题。再联想到媒体频频曝出的官员和明星博士论文不达标问题,公众对此质疑也在情理之中。
其实,公众之所以对这份名单极为敏感,不能不提到以往博士录取中存在的诸多隐性的“关系问题”。在中国,博士被附加了很多学术之外的东西。一个怪现象是,那些在政界、商界取得成功的人,总能轻易地在博士学位这里上演“赢家通吃”的大戏。也正因为如此,当我们提到“博士申请制”,才会特别强调回归博士选拔的纯粹性和专业性。
必须承认,“博士申请制”是回归学科内涵和学历本质的重要改革举措,其意义注定是深远的。初衷虽好,但如何保证在落实环节不变样、不走形?对于“博士申请制”而言,究竟审核什么以及如何审核,无疑需要细化相应的选拔标准,尤其是确保透明、公开的监督渠道,严格看紧那些可能留有人为操作空间的模糊区域,莫让好政策成为特权的绿色通道。(作者系高校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