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考准考证上岂能做广告
■胡乐乐
在社会各界强烈关注江西高考替考事件的同时,中国新闻网曝光了一张遗留在南昌第十中学考点疑似替考考生的准考证,引起众多网友的好奇与热议。该准考证上有两所江西高校的广告,明确印有学校的网址、电话、二维码等信息。
高考准考证上能否做广告,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从情理上来看,由于高考是极其严肃的国家级考试,因此大多数人不希望准考证、考卷、答题卡、草稿纸、试卷袋等上有广告,以免考生的注意力被分散,而在准考证上大做广告显然令人生厌。从法律上来审视,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还是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后的该法,都没有相关明确规定。不过,依据该法对广告发布者仅仅限定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的明确规定,制发高考准考证的省级政府的教育考试院,显然不是这三类单位。既然如此,省级教育考试院在其辖区内的高考准考证上发布广告就是违法的。
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联合发文,明确规定包括高考在内的所有政府机构和部门举办的考试的准考证都一律不得有任何广告,而且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等上也不得发布广告,以此确保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的严肃性。
(作者系中国海洋大学教育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