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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职业启蒙是改变社会偏见的良方
2015-06-11 09:13:00
 

  原标题:开展职业启蒙是改变社会偏见的良方

  ■黄卓君

  追寻我国职业启蒙的历史,虽说20世纪初就开始了对职业生涯指导的探索,如1919年黄炎培等人在《教育与职业》杂志社上发行了《职业指导号》,主要介绍西方的职业指导经验;1924年,中华职教社在上海、南京、济南、武汉举办了对中学生的升学与就业指导。但正式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职业启蒙,时间已流转到1994年,国家教委正式颁发《普通中学职业指导纲要》。不过直到今天,也没有学校正儿八经地落实这一政策。

  反观西方发达国家,早已把职业启蒙贯穿于整个教育过程中。例如美国联邦教育总署设定,幼儿园至六年级是职业认知阶段,初中七至九年级是职业定向与探知阶段,高中九至十二年级是职业准备阶段。英国1997年的教育法也明确规定,所有的公立学校都有法定的义务对13至19岁(九至十一年级)的学生进行生涯教育。

  在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加快升级的今天,我国的职业启蒙却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教育的竞争、人才的竞争,若是没有素质良好的职业后备力量,没有合理的人才结构,国家将缺乏发展后劲。追本溯源,发展职业启蒙教育势在必行。

  首先,从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来看,职业启蒙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阶段。目前,国家越来越重视中高职到本科的衔接问题,但始终没有把职业启蒙纳入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战略中来。职业教育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不应该只是表象上“中职—高职—本科”的体系构建,而应是从职业启蒙到职前培养再到职后培训这一完整的终身教育体系。政府与其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不断投入去抓职后培训,不如“釜底抽薪”,首先在义务教育阶段抓好潜在劳动力的职业启蒙。试想,如果中高职的生源都是受过职业启蒙的学生,那么这时的中高职学校怎会沦为普高、普本“淘汰”学生的“接纳营”,而非真正有职业兴趣和职业理想人才的“集中营”呢?

  其次,从职业教育就业导向的属性来看,职业启蒙是学生将来面对社会竞争的心理保护伞。职业教育基本上是职业岗位教育,是培养某一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使学生能顺利从学校学习过渡到专业领域工作的专门化教育。高校虽然也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但指导往往是临时性和技巧性的,只是在临近毕业时开展,内容也仅限于如何制作漂亮的简历,如何巧答面试官的问题,如何选择就业城市等。笔者认为,职业态度不是一蹴而就养成的,学生如果没有明确的职业追求,单靠几堂课的“灵策妙计”,很难解决就业问题。因此让学生在择业前就能了解职业,先期做好职业规划就显得尤为重要。职业启蒙教育是职业规划的第一步,是“播种”,根基打好了,“苗子”才能沿着职业发展的空间越长越高。从源头上保障学生职业素养(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是全民族素质提高的基础,也是产业素质提高的内在要求。

  再其次,从学生自身发展需求来看,职业启蒙教育正是哺育其人生规划的母乳。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学生在进行人生规划的过程中若有强烈的主观能动性,那他成为该领域专家的机会将会大大增加。从人的成长规律来看,从中国扫盲的成功经验来看,越是从基础阶段加强教育,学生的培养效果就会越好,因此,将职业教育前移即在义务教育阶段进行职业启蒙,是符合学生认识规律的。所有的学生若干年后都将成为生产、服务和管理的第一线劳动者,职业启蒙就是在学生青少年时期开发和挖掘他们的个人潜力,为他们将来的生存与发展夯实基础,帮助他们树立积极向上的生活观和正确的价值观,找到最适宜生存方式的最佳途径。通过启蒙性质的职业和技术入门教育,使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对社会职业有初步的认知和体验,也是学生为规避将来就业风险的一种成长需求。

  最后,从社会分工的人才类型观来看,职业启蒙是改变社会偏见的良方。基于传统“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职业教育培养出来的“劳力者”往往被看作是“受制于人”的底层人士。而实际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各种各样的,“劳心者”与“劳力者”的不同分工才共同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因此,进行职业启蒙,是要给学生“打预防针”,是为了提高他们将来工作中受挫的“免疫力”。让他们知道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学而优则仕”,也不是学历高就能“治于人”,当官的人照样是人民公仆,只是以另一种方式为社会服务。

  我国要发展好职业教育,改变其只是普通教育仆从的角色,彰显其作为一种教育类型的教育主体地位,必须从职业启蒙入手,让社会理解职业教育是体现多元智能理论的、让学生兴趣利益最大化的类型教育,而绝不是使受教育者的生存质量弱化和工具化的教育。

  (作者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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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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