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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一些学校门前兼营烟草的文具店里出现了一种水果电子烟,这种烟吸起来“甜甜的”。目前烟草部门尚未将其列入烟草制品,工商部门称,如果属于三无产品就可举报。
据笔者了解,这种烟和普通烟的区别只是把尼古丁雾化了,对身体还是有很大伤害的。即便其对身体无害,吸电子烟本身对青少年来说就是一种误导。由此来说,禁止其在校园周边销售势在必行。
电子烟入侵校园,一些祖国的花朵在拿着电子烟“耍酷”。我们呼唤护“花”使者,可那位护花使者在哪儿呢?
法律法规当然是最强有力的臂膀。而目前来看,对于电子烟的法律法规处于缺位状态。目前电子烟非烟草制品,它也不属于食品药品,没有一个特定的部门对其实施监管。即便6月1日起北京实施的史上最严控烟条例中,对于电子烟,条例中并无相关规定,不在处理范围内。
学校和家庭是第二道防线。从目前来看,学校老师和家长不可谓不苦口婆心,可还是阻挡不了一部分学生偷偷购买电子烟。
电子烟还有一道防线就是校园周边的商家。让学生难以买到电子烟,也不失为一种办法。可这需要监管的有法可依,以及商家的道德和良心。
笔者期待尽快给电子烟找到“管家”,在“管家”未出现前,学校和老师的教导不妨再给力些,也期待商家能主动让店里的电子烟销声匿迹。(朱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