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认定
有质疑可申请再次复核
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有质疑的,可在首次查询获取复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再次复核。仲裁组在系统提示受理再次复核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再次复核,并将最终认定结论提交于查询系统中。
考生查询获取复核结果或最终认定结论,可在3个工作日之内下载并自行打印。仲裁组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不再受理其他有关的异议申请。
考生申请成绩复核或再次复核之后,凡依据评卷工作组给予的复核结果或仲裁组的最终认定结论确需变更成绩的,由省高考评卷组织机构确认成绩并在高考成绩数据库中予以变更。同时,考生在申请成绩复核等待回复期间,应在规定时间区间之内依照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的本人成绩填报高考志愿。在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之后发生了前述成绩变更的,考生可申请重新填报志愿。(记者 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