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30日电 教育部30日发出《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组织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普遍开展对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据了解,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游泳行为增多,已出现一些溺水事故。4月13日,四川省巴中市3名学生溺水死亡;4月27日,辽宁省葫芦岛市6名学生校外野泳溺水死亡。
通知指出,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对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离校的原因,并建立制度严格要求学生不得到危险水域嬉水或游泳。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对涉及学生溺水伤亡事故要及时报告。对于迟报或瞒报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所中小学校、每一名学生、教师和家长,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