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旁边的烤串摊、奶茶车一到放学就聚满了学生,而这些小摊的卫生状况令人堪忧,社会反映强烈。针对这一顽疾,江苏拟立法禁止在幼儿园、中小学周边摆摊设点卖小吃。昨天起,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希望以立法的形式给小作坊和小摊贩套上“笼头”,既规范管理又方便群众。
小作坊这样管你看如何?
小作坊登记满三年后要重新申请
小作坊多头管理,权责不清,是市场鱼龙混杂的重要原因。如今,对食品安全的管理职责主要都划归食药监局,草案明确了食药监局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职责,规定食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应当向县级食药监管局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届满后要重申请延续。若有人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获取了登记,除了处以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外,还会被撤销登记证,且三年内不再接受责任人的申请。
草案也对食品小作坊卫生、安全问题进行规定,如不得使用地沟油等。一旦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可被吊销登记证,五年内都不得再从事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活动。
不得生产奶油冰淇淋、糖水罐头等
草案明确五类食品禁止小作坊式生产,包括:(一)乳制品、罐头制品等食品;(二)仅用简单勾兑工艺生产的酒类;(三)专供孕产妇、婴幼儿、老年人、病人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五)国家和省规定的禁止生产的其他食品。这也意味着,酸奶、奶油蛋糕、奶油冰淇淋、糖水罐头等都不得进入小作坊生产。
近些年曝光出的不少食品安全事件都牵涉到大企业委托小作坊代加工、分包装的问题。我省草案明确提出,食品小作坊不得接受食品生产企业和其他食品小作坊的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
小摊贩这样管你看如何?
幼儿园、中小学周边不得摆摊设点
在学校门口摆个小车卖奶茶、卖烤鱿鱼将被视为违规。
相对于小作坊,市民接触到更多的往往是没有固定性的流动食品小摊贩,这类小摊小点今后将向定点经营的方向发展。草案规定政府部门应当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依法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食品摊贩应当在其摊位明显位置张挂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草案明文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报纸包油条直接卖?今后也不准了
食品小摊贩的卫生管理在草案中一一有所列举,比如一些早点摊,炸好的油条拿张旧报纸一包就算“包装”好了卖给顾客,这样的行为将被视作违规。草案中规定,食品摊贩必须有健康证,具备相应的卫生防护设施,使用的食品包装容器、工具和接触食品的售货设施无毒、无害符合卫生要求等等。
草案还规定,食品摊贩不得经营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和仅用简单勾兑工艺生产的酒类,违规者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及其原料,并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扬子晚报记者 石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