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岁童玩蹦床跳进10多米深窨井 失独子打工夫妻哭昏
痛失独子打工夫妻哭昏在地
“我也是一个母亲,看到孩子的妈妈情绪失控,心里非常难受,也掉泪了。”昨日下午,一位理发店的大姐表示,牵挂儿子生死的任女士曾经一度抱着她哭昏在地。担心任女士出事,她一直陪伴在任女士的身边不忍心离开,直到任女士老家的亲人们陆续赶到她才离开。
大宝的三爷武聚峰表示,他们老家在新密市曲梁乡黄台村,侄子武松山36岁,在郑州跑出租,爱人在服装店做销售员,大宝是独生子,上幼儿园大班,一家三口在新郑路一家属院生活,他们租的房子很破旧,距离出事的地方也就几百米。
“他们两口省吃俭用这么多年,就是想在郑州打出一片天地,前俩月才凑钱交了房子的首付款。”武聚峰说,大宝该上小学了,一家越来越有奔头了,没想到,却出了这样天大的事情,“孩子的爸妈在外守了一天一夜,眼睛红肿,劝不住,要找到儿子,我们心情都很沉重”。
小小井盖频酿悲剧
市民:防护不可掉以轻心
“好好的孩子,怎么会突然坠井呢?”大宝出事后,现场聚集了很多围观群众,纷纷为小生命感到痛惜。郑州晚报记者看到,事发窨井井盖上的一块防尘用的白布上破了一个大洞,据一名知情人介绍,孩子看上面铺白布,上去玩蹦床,结果意外坠落。
记者查看了一下,其他窨井口也未见井盖,未见设置警示标志,仅用白布遮挡。这让孩子的家属们非常气愤,认为正是这个施工方的疏忽酿成了悲剧。而在事发的陇海路新郑路口,警方布置的警戒线外,几名孩子在跳皮筋、捉迷藏,有些还围过来看热闹,不时被家长呵斥。
3月22日,一名7岁男童坠入棉纺北路热力井后身亡。那么,一个井盖,究竟会酿成多大的悲剧?大家议论纷纷并呼吁“既然存在危险,施工工地就应严格管理,完全用围挡封闭,而不应该让行人尤其孩子随意进入,必须得做好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
那么,出了事情谁来担责?一名律师表示,《侵权责任法》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养护规范。因缺损影响交通和安全时,有关产权单位应当及时补缺或者修复。”(郑州晚报记者 石闯/文 周甬/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