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炒作校长“化缘”跑偏了题
政府保障投入和学校拓宽资源是不矛盾的——政府部门不能因学校拓宽资源,而不履行投入;学校也不能全部依靠财政拨款。寻求社会合作和社会募捐是学校办学的常态,也应该是职业化校长的职责之一。
■熊丙奇
30多年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高中校长莫振高用微薄的工资资助近300名贫困生,让他们进入大学。他先后筹集3000多万元善款,资助1.8万名贫困生圆了大学梦。他说:“帮一个贫困生,就是帮一个家庭!”3月9日,这名校长辞世。无数人在微博等社交平台纷纷表达了沉痛的心情。都安学校的学生自发举行“停电”仪式,数十间教室同时熄灯,时间长达3分钟。他们这样做,只为莫校长默哀3分钟。(《北京青年报》3月16日)
这位校长一心为学校、为学生的精神令人敬佩,但一些媒体将其称为“化缘校长”,并热炒“化缘”概念,总觉不是滋味。从校长的个体行为看,他为贫困学生募捐善款,可谓“化缘”。但是,有必要进一步从教育投入保障、学校办学角度分析,“化缘”行为是政府对教育的保障力度不够还是校长拓宽办学资源。如果是因前者,不能以校长“化缘”解决贫困学生入学来掩盖政府部门对贫困生救济的不力;如果是后者,则需要整个社会重新理解为学校办学募集更多资金,是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职责之一,而不仅仅是从道德角度看待募集办学资金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义务教育领域也有校长被称为“化缘校长”,学校靠“化缘”维持办学,这在义务教育阶段是不该出现的。
对于一所示范性重点高中,当地政府有责任保障学校基本办学经费,同时解决贫困学生的求学困难,而不能把解决贫困学生的困难推给学校。广西作为西部省区,从2009年起开始设立普通高中助学金,对全区4万名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这是政府履行救济贫困生责任的重要措施。因此,如果在2009年之前,都安高中的贫困生靠校长“化缘”救济,是因政府没有相应投入的结果,那么在2009年政府已设立高中助学金之后,就不应该再由学校想办法救济贫困学生。
一所非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经费,应由举办者保障,办学者在保障基本办学经费的同时,还需从学校更好发展、学生更好成长出发,拓宽学校的办学资源,寻求与社会机构的合作,获得社会机构、社会人士、校友的捐赠。简单地说,在财政拨款保障教育投入的同时,学校必须拓宽办学资源,不能单靠财政拨款。在国外,有的公立大学财政拨款也只占学校办学总经费的50%左右,其余的由学生学费、校友捐赠、社会募捐、学校经营所得。
学校为获得更多的社会捐赠,还会组成专业的团队,联系社会机构、企业家和校友。在这方面,我国的大学近年来刚起步,离专业化、规范化还有很大的差距。有的高中开始重视社会募捐,但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校长的认识。另外,我国学校社会募捐都与缺乏资金、贫困联系在一起,似乎学校办学资金充足,就不需要社会募捐。而在国外,一些办学资金充足的世界一流大学,照样十分重视募捐。从学校获得社会募捐的额度看,哈佛大学的校长可谓最大的“化缘校长”。
政府保障投入和学校拓宽资源是不矛盾的——政府部门不能因学校拓宽资源,而不履行投入、保障责任;学校也不能全部依靠财政拨款,寻求社会合作和社会募捐是学校办学的常态,也应该是职业化校长的职责之一。如果这两方面责任清晰,就不存在“化缘校长”一说。目前正是因为两方面责任不清,既没有明确政府的保障责任,也没有形成重视教育慈善的环境,才让“化缘校长”充满更强的道德色彩,并通过其“化缘”行为来解决政府部门没有解决的问题,而不是政府和办学者各司其职,把学校办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