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莎姐”为孩子们讲解法律知识,并回答孩子们提的与法有关的问题。 首席记者 李文科 摄
重庆市中小学春季开学第一课《法律让生活更美好》,龙山小学的孩子们认真听视频课程。 首席记者 李文科 摄
孩子们全神贯注地听开学第一课。 首席记者 李文科 摄
开学啦!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根据市教委安排,上午9点开始,全市400万学生一同观看了开学第一课《法律让生活更美好》。资深检察官、法律课老师等等都现身说“法”。今(2)日上午,在渝北区龙山小学,对于孩子们关心的“红包被收走”一事,市检察院一分院“莎姐”检察官孙琳也给小朋友们作了回答。
课堂
这堂法律课不“高冷” 讲的都是孩子身边事
上午,龙山小学三年级二班的孩子们通过影片和全市所有小朋友一起,上了同一堂“法治课”,只不过,课堂上关于《宪法》的讲解竟然一点都“不深奥”。
“小明出生后,爸爸给他取了个正式的名字叫做王小明,他3岁上幼儿园、6岁开始读小学,16岁的时候利用假期勤工俭学……这是小明的成长轨迹,而且也很有可能就是你们的,那你知道小明都能享有哪些权利吗?”在影片中,法治讲师抛出了这么一个问题,结合孩子实际,进而带出了《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比如受教育权、人权、选举权等等。
同时,“第一课”还通过表演情景剧的方式,真实还原小朋友的身边事。三年级二班郑可为告诉记者,自己小区也经历过空调漏水,结果导致邻里间矛盾重重的事,和“第一课”上的内容很相似,“以前总觉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很高深,但这节课后却发现,原来它与生活中的小小事情都息息相关。”
检察官
学生苦恼“红包没了” 来看“莎姐”怎么说
市检察院一分院检察官孙琳是“莎姐”团队中的一员,也是此次开学第一课的主讲人。课上,同学们也纷纷抛出了困扰已久的问题,其中,关于红包被父母收走算不算侵犯权利,成了小朋友们好奇的焦点。
“未成年人是有财产权的,但父母可以代为保管。”孙琳说道,不过,父母在使用红包时,最好还是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孙琳告诉记者,人从出生起就享有《宪法》赋予的各种权利和义务。今年的“开学第一课”很特别,以前孩子们大多只分是非好坏,通过法治教育,培养孩子用法律的思维判断问题、解决问题。
校方
“第一课”启发法制教育新思路
龙山小学校长杨乾敏表示,市教委此次组织的开学第一课很有意义,并将根据此种形式丰富和创新法治教育形式,“接下来我们会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孩子们联系紧密的法律,通过情景剧的方式,让孩子们自编自导自演,再通过视频分享到家长群、班级群里,形成一个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
据市教委方面介绍,小学的开学第一课要以初步的宪法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启蒙教育为主;中学第一课的主要内容将以学习宪法和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刑事、民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为重点;而高等院校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学生法律意识,引导大学生尊敬宪法、崇尚法律,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