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体系“动真刀”
优化科技计划体系的“大手术”将正式展开。过去中央财政资金管理模式分散式、碎片化,存在交叉重复、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等问题。通过改革,将聚焦国家重大项目,达到盘活资金的目的。
本报北京1月14日讯(实习生 陈少远 记者 刘博智)今天,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对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进行解读。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透露,两部已着手制订详细工作计划,贯彻落实管理改革方案要求,第一批对47个科技计划专项进行优化整合。
“过去中央财政资金管理模式分散式、碎片化,存在交叉重复,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等问题。通过改革,将聚焦国家重大项目,达到盘活资金的目的。”赵路说。优化科技计划体系的“大手术”将正式展开。
第一批将优化整合47个项目
构建新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是优化整合、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改革后的新科技计划体系主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人才专项五个方面。
赵路指出,在科技预算安排上,财政部在2014年底已经对部分科技计划和专项进行了优化整合,第一批纳入优化整合的科技计划专项有47项。在对项目进行优化整合过程中,将主要根据科技专项自身特点进行分类,对其“撤”、“并”、“转”或者进行规范,大幅度减少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数量,整合形成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按照新的组织实施方式运行。
财政部将做好今明两年实施计划的制订工作,迅速构建一系列新的预算管理制度和经费管理办法,做好新旧两种体制的预算衔接,在新旧体制并行期间保证预算设置统筹协调。
“973”“863”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方案要求,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形成新的五大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体系:面向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部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产业化目标,部署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部署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安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安排基地和人才专项,提升我国科技创新的基础能力。
“在五类计划中设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重大改革举措。”科技部资源与配置管理司司长张晓原说。大家熟悉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都将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张晓原表示,改革将按照上述五类对所有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进行优化整合,不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和对中央级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稳定支持的专项,其仍可在国家资金支持下自主决定开展科研活动和研究课题。
赵路表示,改革之后中央财政对科技的支持主要从四大渠道进行:支持科研院所的基本运行,支持科研单位的条件建设,对科技计划采取竞争性为主的支持方式,财政部专门为大学和科研院所安排的由其自主选择选题的科技专项。
给在研项目3年改革过渡期
《方案》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对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开出了时间表。方案明确2014年启动公开统一的国际科技管理平台建设,2015—2016年基本完成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优化整合,经过3年的改革过渡期,到2017年全面完成改革,现有的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渠道不再保留。
张晓原表示,采取3年过渡期主要是考虑到现有的科技计划正在资助的一批未结题的在研项目。我国的科研项目资助周期一般是3至5年,在研项目不受这次优化整合的影响,继续按照原有渠道对其给予支持,直到其按照已下达的项目任务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科研计划为止。2015年立项、2016年新启动的科技计划则按新方法实行。因此,今明两年仍然有一大批项目按照过去的资助渠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