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挖墙脚”暴露监管真空
据业内人士透露,这种被称为“垫资”的业务已成为一些担保机构和中介公司的盈利大项。“二手房的买卖双方都是垫资借款的老主顾。”周先生说,二手房卖方仍有按揭,该房产在有抵押的情况下是不能过户交易的,必须由卖方先还清银行贷款。但卖方因经济原因,需要通过中介垫资解押。
“中介公司提供了垫资服务要收取服务费,毕竟他们也有风险,目前此项业务的月利息一般按垫资总额的2.5%至5%收取,垫资额度越高,则利率越高。”他说,同样地,中介公司还可以向二手房买方提供垫资服务,收费标准与卖方垫资大致相同。在银行贷款门槛不断提高、首付比例增加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中介公司均开展了垫资服务,中介提供的资金主要源于自有资金,如挪用客户交纳的房租、押金,则属于违规行为。
“月末、年底等银行贷款收紧的当口往往是贷款中介业务的井喷期,因为购房人自己申请贷款的难度远大于中介公司。”周先生表示,目前的贷款限制政策主要针对银行,而贷款中介公司尚处于政策监管的真空地带。
业内人士提醒,手头并不宽裕的购房人更应该权衡利弊,防范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借贷风险。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