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用行政手段控制人口规模?
正方
杨开忠:纵观各国实践,控制城市人口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改变个人家庭定居区位选择的市场环境,来达到间接控制特定城市人口增长的目的;二是政府直接代替个人家庭决定个人家庭的区位,如我国改革开放以前严格的户籍管理。由于各国家都有自己不同的情况,不同国家控制特定城市人口的方式方法不尽相同。
过去30年以来,特别是最近10年以来,我国大城市的人口增长得非常快,已经出现了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采取了分类指导的政策,对大、中、小城市,采取了有差别化的政策。一方面,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逐步放松或放开小城镇落户的条件,最近几年又强调中小城市逐步放开人口落户,但是对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现在完全放开是不行的,仍需采取两类政策:一是采取指标控制,对转为户籍的人口进行指标控制。二是准入条件。包括在北京买房需要工作5年。这也是为了使北京的人口总量不至于增长太快。但是进行一定的指标控制并不是限制公民的自由迁徙。所以,我个人觉得,在相当的程度上,行政指标控制是我国在发展转型阶段必要的权宜之计。
反方
孙久文:对北京人口进行总量控制不应该是政府采取行政的办法来控制。因为用行政的办法,最后也控制不住;更多地还得用一些市场经济的办法,像产业调整等。实际上,更多的还是要进行人口的疏导。
周孝正:北京对户口和人口的控制是错误的,用行政手段的办法也是错误的。如果用行政手段对户口指标进行限制,就给了贪官寻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