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当数量的化妆品网店进货渠道不正规,有的网店把过期的化妆品通过刮、涂、改后再销售。”昨天(3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协会共同宣布在北京、上海、广州等部分国内一线城市启动“化妆品科学消费指引系列活动”,并同时向社会发布化妆品消费警示。消协提示,目前,正规渠道化妆品都有“全成分标识”和批准文号等,进口产品须有中文标识,不满足这些条件的化妆品存在问题。
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介绍,全国消协组织汇总统计,2010年因购买假冒劣质化妆品的投诉就达到9844件,如果加上美容院发生的化妆品引发投诉,将远远超过1万件。由于我国化妆品消费增长迅猛,仅北京和上海使用彩妆的人数就超过110万人。
部分小商品市场、网店的化妆品上布满韩文、日文或英文等,看起来似乎是名牌或“水货”,其实这可能是一些小生产厂商迷惑消费者的手段。中消协秘书长助理王前虎表示,特别是那些在网络上兜售的大幅度打折的化妆品。中消协调查发现,部分网店店主销售的所谓低价打折名牌化妆品,有些就是将手里的过期产品或南方小厂生产的劣质产品通过刮、涂、改标识后,低价销售。
两家协会警示消费者,应从化妆品企业认可的正规渠道购买产品,不要一味追求大折扣、低价格,注意检查化妆品是否有“全成分标识”,凡标识模糊,刮掉条形码、批号或电子监管码的产品,都无法了解产品保质期,无法追溯产品质量,要拒绝购买。
来源:北京日报(记者 窦红梅)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