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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家用汽车三包最快下月出台

2012-02-09 14:15:55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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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三:消费者退车还要给厂商补偿费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规定,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该车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

【激辩】 消费者:也就是两头“遭殃”了。厂商:费用可能就几百元。

对于该条,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如果退换问题车,还要贴点钱,心里不舒服!”省消协秘书长童天武也表示,“如买到了合格产品,意味着不需要任何成本,如买了不合格产品,更换还要补偿,消费者岂不是两头遭殃?”中间机构认为,对于消费者的潜在损失反过来还应有一些补偿。

而汽车经销商表示,补偿费用可能只须消费者出几百元。

■相关解释

A、要不要等“三包”出台再买车?此前买的车也受保护

会上有人士估计,南京家用车保有量已接近80万辆,还在不断增多。随着三包出台在即,想买车的消费者,是否该等到“三包”出来后再买呢?省消协人士表示,这倒无需多虑,假如今年底汽车“三包”出台,而在年内已经买车的消费者也将受到规定保护。

B、厂家规定原本高于“三包”的今后咋办?不能缩短期限

现在有些厂家规定三包期为五年或更长,超过了“三包”意见稿。省消协秘书长童天武说,这样的厂家自有规定,今后鼓励继续保留。经销商也表示,不太可能调整、缩短原来的自有三包期限。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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