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对于民众而言,这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权利的又一次宣告和又一份清单。因此,在各项权利目标及保障措施之外,人权教育的提法和计划应当受到赞许。我们要告诉稚气未脱的孩子,民主法治、自由平等不是遥远的概念,而原本就是权利的一部分、义务的一部分、生活的一部分,如同阳光空气一样自然而然,如同大地河流一样伟大而平凡。我们应敦促每一个公民,人权这个词汇不应当引起羞涩、紧张、害怕之类的不自然体验,我们尽心尽力地劳动,我们供养家庭抚育孩子,我们期待过得更幸福更美好,这一切都是人权的一部分。
人权的教育自然也应当在官员中推广,他们获得授权行使公共权力,必须将维护和扩大人权作为基本的使命之一。仅仅教育仍然是不够的,对于权力的约束不限于规劝官员个人,而应当扩展到权力本身。一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也将是限制和规范权力的指南。在权力与权利的天平上,没有权力的谦逊与克制,就很难有权利的实现与伸张。来自政府的行动计划,昭示着权利的美好前景,同时也包含着政府关于使命的清醒定位和庄严承诺。这是合力得以产生的基础,也是路线图美景成真的基础。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