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无制约难免被滥用
有舆论认为,行政审批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一个“腐败源”了。人们在唏嘘的同时,不禁要问这其中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西安交通大学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李景平教授认为,体制性原因容易导致审批腐败,“权力太集中,审批权和监管权没有分开”。他指出,行政审批体制机制不健全,欠缺对审批权力的制衡机制,造成了权力的集中垄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用孟德斯鸠的一句经典话语概括审批腐败原因:“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他解释说,权力的扩张性、侵略性、腐蚀性特点,决定了没有制约的任何权力都难免被滥用。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办理过行政审批类贪腐案。去年,该院查办的环境保护局前后两任局长受贿案,就是由于缺乏公开透明的评审程序,使国家用来防治污染、改善环境的有限资金经过审批环节“洗钱”后流入个人腰包。该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张金川告诉记者,对审批权监督的缺位,是此类案件易发的主要原因。
贵州省毕节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副局长李昭菊告诉记者,该院预防工作的一项内容便是依法查办发生在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工作中长期不负责任、渎职失职,严重破坏投资环境的犯罪案件。而威宁县教育局原局长受贿案及黔西县中心医院原院长受贿案,则是该院办理过的涉及专项资金审批环节腐败的典型案例。
谈及产生审批腐败的原因,李昭菊说:“一方面,审批领域发生的许多大要案,多数是从领导干部批条子、打招呼或在研究会议上提倾向性意见演变而成的。另一方面,政府该作为不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一个或几个部门审批的事却需要许多部门层层审批,一天内可办完的事却拖延不办或无限期推后,以致诱发索贿受贿犯罪。还有就是权力失去监督必然走向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