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由市财政埋单 受到市民欢迎
从今年元旦起,广西柳州市提前15年停止收取城市“路桥费”,改由市财政埋单,受到市民欢迎、网民点“赞”。据统计,全国有超过100座城市采取年票“打包”形式向机动车车主收取城市“路桥费”,但由此引发的争议持续不断。城市“路桥费”到底该不该收,柳州的举措能否带动其他城市跟进?
柳州停收路桥费受到市民热捧
1月1日早晨,广西柳州市民王健驾车经过位于柳州市柳石路的柳石路收费站,和往常不同的是,当天没有收费员查验缴费凭证。
记者在柳石路收费站看到,收费岗亭已经贴上了封条,岗亭内原有用于收费的电脑等设备已经搬离,收费站闸口开闸放行。按照有关批复,柳州市城市“路桥费”收费范围包括“城市内环路及中心骨架道路和‘四桥一路’”,收费期限为23年,从200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据悉,柳州市区机动车保有量为35.1万辆,“路桥费”有1亿多元,用于偿还贷款利息。
柳州市民王健以前每年都要缴纳680元的“路桥费”,他认为,停收路桥费有利于柳州营造宜居宜创业的环境、缓解交通拥堵,对改善柳州的发展环境有好处。
城市“路桥费”争议由来已久
“贷款建设、收费还贷”是当前不少城市路桥建管的做法,由此产生了城市路桥机动车辆通行费这一收费项目。为了避免市区路桥多处设置收费站带来的市区交通拥堵等问题,不少城市将收费站外移至城市进出口、把路桥“打包”收费。
据统计,全国有超过100座城市采取年票“打包”形式向机动车车主收取城市“路桥费”,但由此引发的争议持续不断。近年来,在广州、东莞、佛山多个城市,数十万车主拒绝缴费。一些地方还因收费争议出现了“民告官”案件。
2011年底,一名驾驶外地牌照车辆的司机在网上晒出自己在柳州的“出城账单”,显示其“超时956小时29分”,收费190元,相当于在车辆进城后每小时要缴纳0.2元的费用。这一事件让当时柳州实行的“外籍车辆按驻留城市时间收取通行次费”饱受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