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履职 沟通民意
早在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全国人大代表联络机构。七年来,人大代表在这个特殊的地方“兼职办公”,通过书信、电话、来访接待、调研走访、督办等形式,有效拓宽了与群众接触联系的渠道。
报告指出,五年来,建立健全260多个全国人大代表小组,完善代表小组活动方式,拓宽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
“设立代表联络处,一方面能让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反映民意,另一方面也方便群众反映他们的难处、问题,帮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张秋香代表评价。
代表汇聚民意后提出议案和建议,通过人大办理,推动政府部门解决落实相关问题,是代表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的重要形式,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
十一届全国人大期间,共办理代表议案2541件,办理代表建议37527件,邀请代表1000多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9000多人次开展专题调研。
“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报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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