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工作报告总结出的人大工作六条宝贵经验,必将对新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带来有益的启示。”连任三届的全国人大代表姜健说。
8日下午,受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吴邦国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工作。
代表普遍认为,这份报告回顾工作言简意赅,重在提炼经验体会。这些经验是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得来的,对今后的人大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和指导作用。
法制建设 永不停步
2010年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是新中国立法史上的里程碑。过去五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并通过86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为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能够参与其中并见证这一历史性时刻,感到骄傲。”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金硕仁的话,道出了一代立法人的激动心情。
然而,历史的脚步永不停息,法制建设任重道远。报告指出,我国立法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立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法律的修改完善上;更加注重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
全国人大代表徐显明表示,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这一体系必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家国大事 以民为本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傅莹坦言:“必须承认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成就非凡,但我们也付出了高昂的环境代价。”
针对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严峻挑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环保方面的立法,从法律制度层面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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