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和福(1892-1937年),经名尕西姆。宁夏同心人,宁夏党史上著名的革命英烈、英雄典范。
1936年12月中国工农红军西征和北上抗日途中,在今宁夏同心、海原一带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回族自治政权——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马和福任主席兼县回民游击大队队长。
他积极宣传党的抗日救国主张,领导当时回、汉群众成立解放会、农会、游击队等组织,开展打土豪分田地的反封建斗争,特别注意联系、团结和争取回民中有威望的教主、阿訇,并动员群众参军参战,为红军筹粮筹款。红军撤离后被国民党杀害,年仅45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同心县人民政府追认马和福同志为革命烈士。为了纪念这位回族英雄,于1953年在同心县城修建了马和福烈士陵园,敬立了纪念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