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除基础设施外,禁止建设其他项目
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安排工业、商业房地产等项目
8月5日,记者从银川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加强黄河银川段两岸生态保护决定》,以立法形式分级保护黄河银川段两岸的自然生态环境,总面积约314平方公里。
据悉,银川市此次划定的黄河银川段两岸保护范围,东岸南起灵武市梧桐树乡河忠村,北至兴庆区月牙湖乡移民新村,全长97公里;西岸南起永宁县李俊镇雷台村,北至贺兰县立岗镇永乐村,全长87公里。
银川市将以黄河河道为轴,对两岸的自然生态景观实行分级保护。一级保护区的范围:黄河西岸,自永宁县、兴庆区、贺兰县境内滨河大道至黄河河道;黄河东岸,自灵武市境内滨河大道、203省道至黄河河道,面积约222平方公里。重点保护黄河河流、滩涂、湖泊、湿地、植被、林木、野生鸟类、鱼类等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突出营造自然生态和人文景观。保护区内除按规划审批的水利、防洪、道路、桥梁、环保和公共运动休闲项目等基础设施外,禁止建设其他项目。
二级保护区的范围:黄河西岸,自滨河大道以西500米区域;黄河东岸,203省道、滨河大道以东500米区间。面积约92平方公里。重点保护农田、沟渠道路、林网林带、经果林、湖泊、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营造“塞上江南”的田园风光。保护区内除观光农业、生态旅游项目外,禁止安排工业、商业房地产开发等项目。黄河东岸灵武市梧桐树乡北滩村以北,兴庆区月牙湖乡移民新村以南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将按照滨河新区总体规划实施。
据介绍,保护区内严禁排放污水,倾倒生活垃圾、工业废渣、废液、医疗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确保生态环境不受污染等。一级保护区内严禁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广大市民若发现这些行为,可拨打12345举报,有关部门将严厉查处。 (记者 郑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