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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亡大学生母亲:地铁公司称赔偿前提是承认自杀

2013-08-20 09:29:45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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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亡大学生母亲:地铁公司称赔偿前提是承认自杀

昨天,死者马跃的母亲孟朝红在法庭上提出了11个问题,质疑监控视频鉴定结论。晨报记者 郝笑天/摄

2010年8月23日,大学生马跃在北京地铁二号线鼓楼大街站等地铁时坠下站台身亡。事后,调查组得出的结论认为该事件“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并得到西城区政府的批复。对此,马跃的母亲孟朝红以西城区政府的批复“缺乏事实依据,并违反法律规定”为由,向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批复。昨天,还差四天就是马跃去世三周年的忌日,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并未当庭作出判决。

家属质疑

质疑一 安监调查不应以公安笔录为据

面对孟朝红的起诉,西城区政府认为,其做出的批复行为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且事故调查符合法定程序。昨天,代表西城区政府出庭应诉的是一位西城区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一位西城区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人员。

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马跃事件中,现有的调查材料显示,企业对于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因此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对此,孟朝红及其律师则表示,事故发生后企业工作人员是否给予及时施救以及施救是否得当,也是确认是否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条件之一。“无论怎样,电是地铁里的电,不是马跃自带的。”孟朝红说。

此外,孟朝红指出,西城安监部门启动调查时距事发已经过去了两个月。“他们只调取了公安机关在事发后对目击证人制作的询问笔录,公安机关是负责判定是不是刑事案件的,和安监部门的调查方向都不一样,凭这个判断不是安全生产事故是很不负责任的。”

面对质疑,作为西城区政府代理人的安监部门工作人员承认,事发当晚,“安监部门并不掌握这一情况。”而作为第三人出庭的地铁公司的代理人也表示,事发后,及时将情况通报给了上级领导,以及公安和交通委,并未通知安监部门。

编辑: 许银娟 标签: 孟朝红 地铁公司 大学生 安监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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