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公款吃喝”被称作“公务酬酢”。这笔钱是如何管理的?开支准则与审批机制有无统一规定?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香港政府公款招待总开支常被误读
香港特区政府的总酬酢开支有时会被内地一些媒体误解,把部分开支误以为总开支。
比如,近来有媒体称“广州三个镇招待费与香港政府相当”,报道说这三个镇的招待费共400余万元人民币,香港政府的招待费是500万港币。其实,这是把特区政府礼宾处的开支误认为政府招待费整体开支。
礼宾处招待的,一般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长或内阁高级部长等高级官员。2011—2012年度,礼宾处招待宾客开支为564.4906万元(港币,下同)。
礼宾处按来访官员的职级,为官员及随行人员安排酒店、车辆及膳食津贴。比如,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会提供3日2晚的总统套房一间,标准间五个,每个房间每天不超过1500元的膳食津贴。
此前,还有媒体称“香港政府3年招待费仅600万元”,这是误把民政事务局承办的4次宴会,当成了全香港政府的招待开支。
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以及民政事务总署、民政事务处每年均会举办酒会或者宴会,包括庆祝农历新年酒会、新春酒会、特区成立周年酒会和国庆周年酒会。这几次酒会或宴会的开支总和,基本稳定在200万元,这被误解为“港府3年招待费6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