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500万元,期限1年,年收益13%,保本保收益!”在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坑梓支行时任副行长杨巧斌的推荐下,投资者邓先生鼓足勇气买下了这款超高收益“理财产品”。合同约定于今年1月18日到期向投资者支付全部本息。然而,邓先生至今却一分钱都没有拿到。
500万元误购“理财产品”
2012年1月中旬,杨巧斌向邓先生推荐了一款名为“北京中鼎迅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的“理财产品”。据邓先生回忆,当时杨巧斌告诉他,这款产品一般只推荐给银行的VIP客户,年预期收益率高达13%,还有中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能够保证本金及收益的安全。农业银行深圳分行日前接受记者书面采访时则表示,产品销售时已经对邓先生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投资收益还可以,又有担保公司担保,而且认为在农业银行渠道购买的产品不至于本金都收不回来,所以就决定买了。”邓先生说。邓先生提供的一份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结算业务申请书显示,他于2012年1月18日通过转账的方式加急汇兑了500万元,收款人全称为“北京中鼎迅捷投资中心”。不久他就收到了一份盖有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中鼎迅捷股份投资计划产品成立确认书》,显示该产品期限为1年,预期收益13%,已于2012年1月18日成立,由中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就本金和收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查阅邓先生与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一份入伙协议得知,北京中鼎迅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实是一家2011年12月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该企业成立了一个名为“中鼎迅捷股权投资计划”的产品,拟将募集到的资金投资于河南省奥鑫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既是该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又是该企业的资产管理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受托负责运作该合伙企业的投资事务。
邓先生说,事发后,河南省奥鑫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则称,从未收到来自北京中鼎迅捷投资中心的钱,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去年已经倒闭,农行说不承担责任。“直到2012年12月底,杨巧斌才告知我理财产品可能无法兑付,至今我们没有收到一分钱。我们只好找担保公司,但担保公司则称‘公司现在就只有几台电脑和几张桌子的资产,你要就拿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