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首付比例或提高
《实施细则》指出,厦门将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根据厦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房地产市场情况,适时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厦门银监局要加强对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应及时制止和纠正。
解读:细则未明确二套房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将提高至多少,但可以肯定的是,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必将更加严格。
二手房个税定为20%
《实施意见》指出,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对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
不能核实原值的,按交易总额的1.5%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到,税务部门要继续完善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
解读:厦门版实施细则基本上严格贯彻“国五条”关于二手房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要求,但细则未明确哪些房屋能够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核实房屋原值,有待税务部门进一步出台操作细则。
适时推出限价房项目
《实施意见》指出,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前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适时推出“限房价、竞地价”的商品住房项目。
同时,国土、规划部门要提出商品住房项目的住宅建设套数、套型建筑面积、设施条件、开竣工时间等指标,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并纳入出让合同。
解读:细则已经明确,厦门今后还将适时推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此前,厦门已经推出2个限价房项目,分别是杏北锦园居住区和翔城国际。
外来工被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实施细则》指出,将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继续探索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机制,加快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规划和建设,按“开工一批、储备一批”滚动开发原则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2013年底前,要把符合条件、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解读:细则首次明确提出将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厦门住房保障范围。此前,厦门的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只针对本市户籍居民。